为落实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桂林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详见《药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办法》
附件
1:考生使用手册(web或windows)
2:考生使用手册(APP)
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药学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