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水晶宫

图片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桂林医学院禁止在临桂校区使用摩托车、电动车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来源:关于《桂林医学院禁止在临桂校区使用摩托车、电动车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4-04 】

校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桂林医学院禁止在临桂校区使用摩托车、电动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之后万博水晶宫师生的反馈建议,为更好的提升服务质量,现就方案内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通知如下:

一、登记上牌(2023年3月20日—4月20日)

(一)师生员工(不含各附属医院教职工)、校内从业人员使用的摩托车、电动车,须在交管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车辆牌照。车主本人持车辆购置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及其他有效合法凭据如实填报《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摩托车、电动车校园出入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人一车,出入证与车辆、骑行人对应,不得挪用、转借、伪造、变更。经各部门、单位负责领导审核同意后送保卫处办理出入证、备案。

(二)原方案中摩托车、电动车出入证类型包括本校教职工、校内从业人员,增加“本校学生”类。一人一车,出入证与车辆、骑行人对应,不得挪用、转借、伪造、变更。

(二)各单位、班级请于2023年4月4日17:00前向保卫处提交《申请表》,逾期不再办理;4月4日后新购的摩托车、电动车不再办理出入证。

(三)上牌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车辆购置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及其他有效合法凭据;车辆凭据、骑行人必须相对应,否则不予上牌。

二、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地点

(一)除秋实苑(教工食堂)北侧、东侧,国际教育学院东侧停车棚外,增加学生公寓北区停车棚,视情况将后勤楼部分机动车停车位改为临时电动车停车位。电动三轮车不得在以上停车位停放。

(二)所有登记上牌电动车,如发现乱停乱放、违规充电、不在指定区域停放、超出停车区域停放,保卫处将取消入校资格不再恢复。

(三)快递等电动车入校后限定行驶路线:北门→环道(药学院、公共教室、基础医学院)→学生公寓南侧道路。快递等电在“西街”卸完货后,立即驶离停放到学生公寓南侧道路电动车临时停放点,不得长时间停放、不得过夜、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安全出口。

(四)2023年5月1日起,临桂校区禁止师生摩托车、电动车在校园内骑行(保卫处校园警务电动巡逻车、后勤管理处卫生科医护车和审批允许通行的绿化、保洁、快递等电动车除外);5月1日后,保卫处将集中处理临桂校区内停放在非指定地点的无出入牌、无证、无人认领摩托车、电动车。


保卫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