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现将《关于推荐补充卫生系列非临床类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函》(桂药监职办〔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附件: 关于推荐补充卫生系列非临床类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函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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