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无
- 编辑:蒋莉
- 发布时间:2025-05-29
一、招生对象及学员要求
(一)招生对象
以提高临床技术为目标的公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包括临床医技人员和护理人员。
(二)学员要求
1.思想作风好,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2.临床医技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等上岗专业资格证,2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主治医师以上的学员优先录用;护理人员须为护理学专业毕业,中专(含)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3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3.须经所在机构推荐同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进修申请。
二、进修申请流程
(一)医院每年6月接受进修申请,本次进修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
(二)下载填写《进修申请、鉴定表》(附件1),并将其电子版和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证、资格证的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gykqywk@126.com,由本院医务科工作人员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进修录取通知。
(三)学员应于规定时间,持《进修申请、鉴定表》,所在单位出具的进修介绍信(加盖公章)及相关材料到本院医务科或护理部办理报到手续,资料不齐者,不予受理进修报到。交费后由医务科或护理部统一发放学员胸牌,出具《进修生报到通知》派遣至拟进修科室。不能如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进修期限及费用
(一)各进修科目的期限及费用见附件2。
(二)学员收到《进修录取通知》后,于报到前将全部进修费一次性汇入桂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统一账户,汇款单上备注“申请者姓名+进修费”。交费后持发票到医务科或护理部备案存档,因任何原因中途终止进修,缴纳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单位名称:桂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致和路支行
账号:4505 0163 5413 0000 0155
(三)学员在我院进修期间,不得变更进修科目,不得随意延长或提前结束进修。进修时长不满六个月(护理除外)或提前终止进修,不予发放进修结业证。
四、进修人员须知
(一)学员不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无夜班进修人员不发放补贴。
(二)进修期间无探亲假、年假、婚假、产假。
(三)学员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和科室安排,进修期满,须进行考核,合格者给予发放进修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获得结业证书者,不延长进修期限。
五、联系方式
桂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医务科刘老师,护理部韦老师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北二路109号
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95063(医务科)
邮箱:gykqywk@126.com
桂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5年5月29日
- 附件【附件1 进修申请、鉴定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进修科目、期限及费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 报到、注册流程.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 桂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外来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 结业、离院流程.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