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桂科计字〔2021〕76号下达项目款已经到账,请各二级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把项目经费填入“附件“国(区)自然经费分配表”中,表格电子版发送到财务处邮箱:wenying2333@qq.com,并将表格纸质版及任务书经费页纸质版签字交财务处肖雯樱老师,以便经费及时下达。
科技处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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