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树兰医学奖是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社会科技奖励项目,于2014年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树森兰娟院士人才基金理事会设立。第九届树兰医学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现转发提名通知全文给你们,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职工详细阅读通知内容、认真组织提名工作。
科技处
2022年4月18日
树森兰娟院士人才基金关于第九届树兰医学奖提名的通知
树兰医学奖是由郑树森院士和李兰娟院士发起,联袂社会各界人士共同设立的,旨在发展我国医学教育、扶植新秀、奖掖群贤,进一步推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从而促使我国医学科学技术早日跻身世界一流行列。在中国工程院、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卫健委和浙江大学等各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下,在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国医师协协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等多个国家级学术组织的关心下,在全国广大临床医务工作者和科研工作者的大力支持下,第九届树兰医学奖于今日正式启动提名活动。
一、提名内容
根据《树兰医学奖章程》、《树兰医学奖章程实施细则》的规定,树兰医学奖的评选依照国际惯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提名、形式审查、初评、公示、终评、审议、奖励等评审程序进行,树兰医学奖的评选对象是在医药卫生领域中取得原始性突破创新成果并经实践检验证实科学有效的中国国籍(含港、澳、台地区)杰出科技人才。本届树兰医学奖评选获奖名额不超过15人,其中树兰医学奖不超过3名,树兰医学青年奖不超过12名。
树兰基金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号召,自2021年起,树兰医学奖加大对中医药领域人才的奖励力度,明确规定每年树兰医学奖获奖名额中,有关中医药领域的获奖名额不得少于3人,其中树兰医学奖不得少于1人,树兰医学青年奖不得少于2人。
根据基金评选办法,树兰医学奖(含树兰医学青年奖)实行限额择优提名,请按照《树兰医学奖章程》(附件1)和《树兰医学奖章程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严格掌握标准,做好提名工作。
二、提名条件
(一)提名人应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1、基金理事会顾问、理事长、常务理事;
2、中国工程院院士(医药卫生学部);
3、中国科学院院士(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
4、国家级医学学(协)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及有关专科分会主任委员;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6、往届树兰医学(含青年)奖获奖者。
(二)被提名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其研究成果属原始创新,具有重大突破性进展,对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有杰出贡献;
2、推进我国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在国际学界享有重大影响力;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4、另外,树兰医学青年奖被提名人还必须具备该条件:被提名人当年12月31日前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提名方式
请各位提名人在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的基础上,根据自己所熟悉的专业领域,提名树兰医学奖和树兰医学青年奖各1人。请提名人通知被提名人登陆树兰基金网站(www.shulanfund.org)下载《树兰医学奖提名书》或《树兰医学青年奖提名书》并填写完整。
树兰医学奖被提名人须得到3位以上(含3人)提名人的提名,树兰医学青年奖须得到1位以上(含1位)提名人的提名。
请各被提名人于2022年5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一式二份)提名书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一式二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寄送至树兰基金秘书处。被提名人及其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形式审查通过后,秘书处将发送含有效账号的确认邮件,被提名人登录树兰基金网站(www.shulanfund.org)在线填写提名书。
联系方式联系人: 梁建忠 徐骁
联系电话: 0571-87231858 13738013141
传 真: 0571-87231858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79号树森·兰娟院士人才基金秘书处
邮政编码: 310003
电子邮箱: shulanfund@163.com
官方网站: www.shulanfund.org
附件:1. 树兰医学奖章程
2.树兰医学奖章程实施细则
3.树兰医学奖提名书
4.树兰医学青年奖提名书
5.树兰医学奖填写说明及附件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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