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河池市南丹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大化瑶族自治县原县长韦萧强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据悉,2013年至2018年,韦萧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企业以及个体商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干部岗位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黄某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750万元。
韦萧强到案后,向河池市监察委员会退缴赃款497万元;河池市监察委员会查封韦萧强位于南宁市的一处房产。
公诉机关认为,韦萧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天,河池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委党校等市直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南丹县直机关、单位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300人旁听庭审。
庭审中,被告人韦萧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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