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桂林医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等四个制度意见的通知
-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 编辑:国有资产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06-19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处拟定了《桂林医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桂林医学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桂林医学院试验用高压气瓶管理细则》《桂林医学院医疗废物暂存柜管理细则》等四个制度征求意见稿(详情见附件1-4),现面向全校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修改意见或建议可由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国有资产管理处,也可直接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发至邮箱404721225@qq.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马老师,联系电话:0773-5895002。
附件:1.桂林医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2.桂林医学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桂林医学院试验用高压气瓶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4.桂林医学院医疗废物暂存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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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桂林医学院实验用高压气瓶使用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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