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梁瀛尹
- 编辑:彭志洁
- 发布时间:2023-08-29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促进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实施,根据万博水晶宫相关制度规定,现组织2023年下半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结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要求
2019年度立项、未结项验收的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不含被终止的项目)。若未提交结项或经评审未通过此次结项的,均作终止处理。
2020年度及之后立项的项目。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周期为1-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延期次数不得超过1次,应在立项4年之内结项。同一项目提交结项申请不能超过2次。
根据《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桂医教评[2022]28号)《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桂医教评[2022]27号)的相关规定,课题将严格执行终止和撤销制度。凡被终止的项目,不再受理其结项申请,同时撤回剩余经费,并限期不得申报项目。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结项者,请按文件要求准备好结项材料:
1.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科学和规范。
2.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项研究报告。(附件2)
3.研究成果的目录及复印件。研究成果包括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和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论文需打印已发表见刊的期刊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同时应重视教学改革实践成果的梳理。
4.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书。
5.项目立项的文件。
以上结项材料要求统一用白色铜版纸包装,装订成册(左侧装订),以结项申请书的首页做封面页。
(二)请各部门认真梳理须结项的校级项目,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对项目实施教学改革过程、取得成果、论文和著作发表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填写《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3),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连同《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4)和结项材料,统一在10月9日前交至明德楼204室医学教育研究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529268113@qq.com,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联系梁老师,联系电话0773-5597327。
附件:1.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项申请书
2.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项研究报告(参考模板)
3.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
4.桂林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调整申请表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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