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健翔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作者:党委组织部
- 编辑:党委组织部
- 发布时间:2022-01-19
各二级党委、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刘健翔同志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海平同志任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
以上两位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杨扬同志任药学院党委副书记;
庞伟毅同志任人文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书记;
免去刘健翔同志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王海平同志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庞伟毅同志公共卫生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桂林医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