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多学科康养医学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者:后勤基建处 时间:2025-03-10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桂林医学院多学科康养医学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桂林医学院康养实训楼)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预算上限控制价:19.8万元
采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并在甲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后15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批复后16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研评审后6天内完成修改工作,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服务至甲方完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资格要求:
报价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综合资信甲级,或者具有建筑专业的甲级资信证书;
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21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500㎡,无地下建筑面积4000㎡。主要建设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及配套室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5055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服务内容:
1.通过书面提交及现场调查等方式,获取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所需的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等。
2.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审、报批工作,并根据甲方、主管部门、审批部门以及评审单位的修改意见,修改完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性报告的编制,详细汇报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性报告的相关内容及解答评审组问题,根据委托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小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性报告,确保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性报告通过专家组审查,并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性报告的批复。
3.编制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并取得可研批复。完成成果应能达到委托人主管部门备案、行政审批通过的深度要求。
4.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评估后,对需要修改的负责修改,不另行增收费用。
5.成交供应商配合完成咨询成果评审和报批相关工作,直至项目取得审批部门的批复。
6.审批部门批复后,因招标人需要提出修改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配合修改,不另行增收费用。
7.质量要求: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关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相关标准、规范及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规程要求,符合审批部门审批要求。
并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批准。
8.规范标准: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执行。
(三)成果文件要求:
成果文件包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全套纸质文件6套及全套电子文件1份。当纸面文件和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四、报价文件
1.报价表。
2.若报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
3.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报价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任意连续三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5.报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6.报价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拟投入的项目机构人员表必须为符合和满足该项目要求且具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应与投标时拟投入人员一致。
8.提供信用证明。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桂林医学院明德楼322
五、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业务范围开展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务,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业务。
2.实际完成工作量按现行法规、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确认。
3.服务标准: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六、其他要求
1.报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顾问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成果制作费、交通费、后期服务、其他应缴纳的费用。
2.付款方式:提交项目建议书送审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的50%,立项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的100%,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的50%,获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的100%。
3.违约责任
(1)不得将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服务成果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或延误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成交人在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时附该项目机构的人员,项目机构人员需与投标时一致,人员专业及数量应配备齐全,满足项目要求。
4.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5.服务期限或者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并在甲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后15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批复后1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研评审后5天内完成修改工作,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服务至甲方完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止。
七、报价原则
1.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3.报价单位法人未签字盖章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4.在满足以上要求的情况下,报价低者,以其报价送审计处审核,并确定预算控制价,与该报价单位协商,若同意该控制价,则报价最低单位为中标单位,控制价即为合同价,否则,依次与排名第二、第三名单位其他两家(排名第二、第三名单位)单位谈判,同意控制价者中标。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3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可以送达或者邮寄,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学院明德楼322,联系人:袁老师,联系方式:0773-5898326。
附件:1.合同
桂林医学院
2025年3月10日